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高等教育招生简介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原省艺校)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单独设立的全日制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艺术职业教育及成人艺术教育很重要培训基地,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硬件建设在全国艺术院校中堪称一流。五十年的办学历史桃李芬芳、群星璀璨,为全省及国家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事业单位培养了众多优秀毕业生,辉煌的办学历史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有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表演艺术家、剧作家,如:小说家张抗抗;剧作家张明媛等;表演艺术家白淑贤、邢美珠、刘佳;舞蹈家唐文娟;歌唱家牟玄甫、于乃久、刘和刚;作曲家王宁、王明喜、李黎夫;小提琴家薛书理;画术家吴良团、林建群等。学院坚持务实求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国内一流高职院校”的总体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努力创办一所艺术门类齐全,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 建院后,教育成果显著,成绩突出,2008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现有舞蹈、戏剧影视、传媒、声乐、民族器乐、管弦键盘、艺术设计七个专业系;设有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主播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音乐表演、影视动画、舞台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油画)等13个专业,其中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声乐)两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现在校学生1600余名,专任教师15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80人。
为适应文化大省建设和学院发展的需要,2010年面向本省及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西、安徽等省(区)招收新生500名,欢迎有志于投身文化艺术事业的学子报考我院。
咨询电话:0451-86336958 87515676 86336639转8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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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路149号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表中说明:上述计划以各省(区)教育部门审批公布为准
二、招考方式说明
2010年我院的招考方式有:
1、艺术类省统考
报考我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主播与播音、电视节目制做及舞台艺术设计等六个美术类专业的省内考生均须按规定分别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2010年全省音乐类、舞蹈类、编辑制做类、美术类统考,省内艺术类各专业统考地点及考试日期、办法详见省招生办网站(www.lzk.hl.cn);外省(区)考生参加由各省(区)组织的相应专业统考和校考。
2、艺术类校考(省内)
报考我院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由我院单独组织2010年专业课校考。
3、中升高职对口招生(省内)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中职类(职高、中专、技校)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由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组织的2010年全省中职类对口升学方面的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和文化课全省统考。
三、专业介绍及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单位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音乐表演及音乐普及教育活动等方面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艺术类中职毕业生,专业参加全省专业统考。
2、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单位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舞蹈表演及普及教育活动等方面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艺术类中职毕业生,专业参加全省专业统考。
3、影视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为系统的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理论、全面的文学艺术素质、广博的影视专业知识、具有创造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能胜任话剧、电影、电视多种类型角色表演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课我院组织单独考试,专业考试内容:
(1)表演:即兴小品、唱歌等;
(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可任选其一;
(3)形体:舞蹈、体操、武术或身段动作,可任选其一。
(4)才艺展示
4、戏曲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文艺团体培养系统掌握戏曲表演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从事戏曲表演以及教学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我院组织单独考试,专业考试内容:
(1)表演:戏曲唱腔片段等;
(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可任选其一;
(3)形体:戏曲基本功或身段动作,可任选其一。
(4)才艺展示
5、主播与播音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主持与播音专业技能水平,能够从事电台电视台播音、电视节目主持和舞台节目主持,又能从事新闻采编、节目制作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专业参加全省专业统考。
6、电视节目制做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电视节目制作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电视节目制作的全过程。具备使用摄像机、录像机、音响及后期制作设备的基本技能,以及电脑二、三维动画、非线性编辑等数字化影视节目制作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成电视节目制作的工作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专业参加全省专业统考。
7、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电视摄像和摄影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电视节目制作中担任摄像师或助理工作、是具备较好的电视画面造型能力和摄影技术的应用性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专业课我院组织单独考试,专业考试内容:
(1) 画面组合(根据所提供画面组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50分)
(2) 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50分)
8、舞台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舞台影视美术设计理念,掌握舞台美术设计(灯光、音响、服装、化妆设计)、电脑三维设计等专业课程,适应现代艺术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毕业生面向各专业文艺团体、电视台、各类艺术场馆及广告设计公司,从事舞台影视美术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工作。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中职类毕业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9、电脑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良好文化素质和美术修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较强平面设计能力及计算机图形处理、软件使用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一般设计项目的定位、策划、设计、制做过程的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中职类毕业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10、影视动画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动漫设计理念、熟练掌握动漫创作技巧与方法,面向影视、广告、游戏等媒体领域,主要从事二维动画制作、三维电脑设计与制作及其它数字艺术设计工作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中职类毕业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11、广告与会展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广告与会展设计的系统方法,具有较高设计实践技能和艺术修养的的高素质技能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中职类毕业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12、装潢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产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影像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强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中职类毕业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13、艺术设计(油画)专业
本专业培养绘画功底扎实,具备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与艺术创作能力,同时又具备从事现代商业设计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中职类毕业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四、报考条件
1、凡热爱祖国、热爱艺术,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身心健康(无缺陷、无色弱;报考表演专业者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符合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其中表演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女身高160cm以上,年龄不超过23周岁。
2、报考我院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凡已办理2010年普通高校报名手续,取得2010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的省内考生均可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报名。
五、录取及学费标准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参加全国文化考试后,文化课达到各省(区)规定最低录取分数段,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省内中职对口招生录取,综合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费及奖助政策:2010年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其中:影视动画专业9000元)。上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可获得10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6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六、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主播与播音、电视节目制做及舞台艺术设计等六个美术类专业的省内考生,均须按规定分别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2010年全省音乐类、舞蹈类、编辑制做类、美术类统考,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点及考试日期、办法详见省招生办网站(www.lzk.hl.cn),外省(区)考生按本省(区)规定参加相应专业统考和校考。
2、报考我院单独组织的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考试的省内考生持2010年高考报名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一寸免冠正面同底近照两张、有关证书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于1月10日—4月9日到我院报名,考试时间:4月10日。
3、参加全省统考的中职类对口升学考生,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通知为准。
七、其它
1、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2、录取的新生,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规定,省内新生入学不再将户口迁入学校,外省新生入学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可持录取通知书办理随迁户籍关系。
3、考生报名、赴考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自理。
4、加分条件按各省(区)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本院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51-86377505 86336639转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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