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黑龙江省第一部分) 【学院简介】
现有教职工117人,其中专任教师95人、高级职称33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2人。教师在中国教育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声乐协会、中国音协二胡学会、中国合唱协会、黑龙江省音协、黑龙江省手风琴学会、佳木斯音乐家协会等学术团体担任理事、副会长、主席等职。2009年,学院教师出版专著6部,自编教材6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2篇,获得各项奖励50余项。学院在校生1204人。近三年,学院师生在国家、省各级赛事中获200余项。
学院下设音乐理论教研部、声乐系、管弦系、键盘系。现有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涵盖了作曲、指挥、声乐、器乐、键盘、舞蹈、戏剧表演与主持等专业方向。学院拥有音乐厅、电钢琴教室、电子琴教室、电脑音乐制作室和4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琴房,拥有价值120万元斯坦威钢琴在内的168台钢琴等名贵乐器。学院组建了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军乐团、舞蹈团等实践演出团体,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学院聘请中央音乐学院声歌系硕士导师周美玉,中国著名钢琴家、指挥家石叔诚,总政歌舞团国家一级演员、歌唱家王秀芬,德国基尔国家歌剧院首席中提琴演奏家许文博等名家来院讲学。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规定的黑龙江省考生均可报名
二、培养层次:本科
三、 考试安排
1、 报名地点: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
2、 报名时间:2010年1月5日
3、 考试时间:2010年1月6日
四、 考试科目及招生计划
音乐表演专业
五、学费:音乐表演每年学费9000元(2010年学费以黑龙江省物价局最后批准为准)
六、报名办法: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艺术类准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板),按规定时间到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报名。
七、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结束后,学校给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合格通知书,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考试。
八、 录取规则
1、 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非师范类艺术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测试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学生专业水平与考试成绩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 联系方式
佳木斯大学招生办公室:0454-8796220(FAX),0454-8618158
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0454-8603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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