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二届全国少儿钢琴展演比赛的通知
网址:http://www.chnmusic.org    来源:中国音协网     时间:2010-06-30 17:28:26    编辑:代岳东

各省、自治区音乐家协会:
    由中国音乐家协会、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和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的 “第二届全国少儿钢琴展演比赛”,将于2010年7月25日至30日第五届鼓浪屿钢琴节期间在厦门鼓浪屿举行。目前,全国各地的初选报送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赴厦门市鼓浪屿参加半决赛、决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0年7月25日800-1600
             2010年7月26日走台
2、报到地点:鼓浪屿音乐厅,地址:鼓浪屿晃岩路1号,电话:
0592-2570359(组委会在厦门轮渡码头侯船厅、鼓浪屿轮渡码头广场设有接待站)
3、各地要组成代表队,由1名领队带队集体赴厦门市鼓浪屿音乐厅参加25日19:00—20:00选手动员大会和抽签仪式,具体安排请登录中国音协网站www.chnmusic.org。
4、请各地音协和独立考点核定选手曲目、确认组别,并将领队、选手、指导教师及陪同人员名单填写附表1,于7月15日前报至赛事组委会。电话:010-59759642(F)、59759643,59759644或发电子邮件:wh0577@sina.com
二、食宿交通安排
1、人数要求:鉴于比赛期间厦门正处旅游高峰期,食宿交通安排困难较大的情况,请每位参赛选手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2、住宿安排:组委会在比赛期间,统一为各参赛选手及一名陪同人员安排宾馆住宿,原则上一人一床位,所需费用自理。要求每个代表队集中住宿同一宾馆,以方便组织管理。安排各代表队所住宾馆请查看附件2。 请与入住酒店联系并确定入住该酒店的人数及房间类型,于7月20日前向指定酒店最终确认,逾期酒店不保证房源。
3、因选手返程时间较难统一,购票困难,望选手尽可能在所在地订好往返车(机)票。如所在地无法预订返程票的,请在报到时,向组委会接待处预定;如需代订火车票须在报到时交车票订金,预订返程票后如退票,按照规定支付退票费。
三、展演曲目要求
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根据其报名组别,自选曲目,具体要求:
1、曲目要求
半决赛演奏曲目:
(1)练习曲一首;
(2)中国或外国作品一首;
决赛演奏曲目:
(1) 练习曲一首(可与半决赛相同);
(2)中国或外国作品一首(不可与半决赛相同);
 2、时间规定
5—6岁组:半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3分钟,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4分钟;
7—8岁组:半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4分钟,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6分钟;
9-10岁组:半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6分钟,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8分钟;
11—13岁组:半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7分钟,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4—17岁组:半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8分钟,决赛两首曲目净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四、比赛奖项设置
1、所有参加半决赛的选手,均颁发入围荣誉证书。进入决赛的选手,评委会按决赛的成绩评出各组别的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对获得等次奖的选手颁发奖杯和奖品。
2、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等次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限一名)。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各组别获得金奖、银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比赛的评审细则及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人选等事项由组委会和评委会协商确定。
6、此次展演比赛的获奖选手将进入中国音协业余钢琴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今后国际、国内的文化交流及各类演出活动提供后备人选。
特此通知
     
    附件1(请按地区下载)
 
 
 
    附件2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0年6月30日
 
音乐考级
音协网络部:010-84921442、84921443 音协考级办:010-59759641(传真)、59759642、5975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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